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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资产(液化石油气及储气瓶)转让(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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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2日 来源于: 本站原创 编辑: 浏览:4864 次   2020/04/22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资产(液化石油气及储气瓶)转让(第二次)

公   告

各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后,请在竞价前提前测试竞价设备及系统是否能满足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竞价系统要求,并熟知竞价规则。由意向受让方本身原因造成无法竞价,交易平台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转让方名称: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项目编号:GY-202004-SW-02(02)。

3、标的名称: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资产(液化石油气及储气瓶)转让。

4、挂牌底价:人民币0.7万元(液化石油气不参与竞价,按实际称重及评估单价计算)。

五、公告日期: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

六、报名日期及地址

1、报名日期: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16:00前;

2、注册、报名地址:http://ggzy.yq.gov.cn/(在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七、竞价日期:2020年4月28日9:00至 10:00止(延时的除外)。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同报名地址)。

九、竞价起始价及加价幅度:起始价为0.7万元、加价幅度为200元的整数倍数。

十、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2000元(保证金的交纳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须在2020年4月26日16:00前交纳至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交纳保证金人与报名人必须相一致)。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全称: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行

账        号:141 742 619 513

十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将持有的罚没资产通过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网站、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2、评估及标的物情况

1、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山西汇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报告:晋汇华评报字[2020]第006号;

(3)标的物情况:液化气石油瓶及充气泵,共计5项,其中:液化石油气瓶96个,(LPG35.5L,55个;LPG49.5L,20个;LPG49.5L报废瓶,21个)。液化石油气约2560KG。液化石油气充气泵1台。

(4)标的物存放地址:阳泉市液化石油气总公司院内。

十三、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十四、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地址:阳泉市德胜东街23号;电话:0353-2011925 )办理后续相关交易手续,3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废瓶拆解处置保证金2000元、预付液化石油气价款9216元及交易服务费用(成交价及液化石油气实际结算款总额的5%)付至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2、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转让方、受让方须在1日内按交易机构公布的转让标的清单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标的物以存放地点实物为准,双方按现场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若有整体(计量单位为整台、整套、整件、整个、整条、整盘等)短缺,则按晋汇华评报字[2020]第006号评估报告中的对应评估值、竞价溢价率做相应核减。

3、标的物以存放地点实物为准,液化石油气交割按实际称重计算。

4、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表明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报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竞价须知等)。表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勘察、考察,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2)自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看管、存放、拆除、破解处置、检验、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所有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转让方与交易机构不保证标的的质量、数量、品质等,受让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5、受让方须具备充装气瓶(液化石油气)相关资质(燃气经营许可证);报废气瓶须由受让方聘请有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破坏性拆解或按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并由办案人员现场监督。

以上内容与《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请各相关方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交易合同及相关条款处置。

十五、保证金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若非因转让方原因,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机构交纳的交易费用后,作为转让方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一家或多家报名参与竞价,均未出价的;

2、竞价成功后,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用的;

4、竞价规则中规定的受让方(竞买人)违约及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况;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交易保证金的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三、废瓶拆解处置保证金的处置:受让方在按国家相关规定安全拆解处置后,持相关拆解处置证明并经转让方确认,提请交易机构原路退回。

十六、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需经转让方确认;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七、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

网络竞价(参与竞价条件:须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价人出价时,竞价结束。以出价最高者确定受让方。

十八、联系方式

1、勘察标的物时间:公告期工作时间内;联系方式:霍先生 18635389917

2、阳泉市产权交易市场联系方式:刘先生 电话0353-2011925  地址:阳泉市德胜东街23号(信达投资管理公司大楼11层)

3、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53-2297611  交易系统咨询答疑电话:0353-2562363  地址:山西省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145号(广电大厦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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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