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工程监理澄清通知(2)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阳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3.4.1投标保证金”澄清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
采用银行汇款,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
开户行名称: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行
帐 号:139206242655
行 号:104163007214
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招标人发出中招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其他事项不变。
招 标 人:阳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3-2068219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阳泉市矿区桃北中路92号
联 系 人: 任佳佳 陈志强 杨军
电 话:18603538232 18603538237 18535369981
电子邮件:sxcszbzbsb@163.com